一楼用不着电梯,为什么还要交电梯费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3-05-23 10:40) 点击:236 |
一楼用不着电梯,为什么还要交电梯费电梯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,其设计、施工、使用都综合考虑了整体物业的需要,与建筑物的规模相配套。电梯的有无以及使用性能的好坏,对建筑物本身的价值是有重要影响,关系到对应建筑物全体业主的利益。因此,在电梯使用费分摊问题上面,有明确约定的,从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在电梯使用范围内对应的建筑物内全体业主,都应该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电梯的费用。 律师补充: 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,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。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、路灯、喷泉等一样,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,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,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,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。 【法律依据】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。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,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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